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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民宗局“四加强”推进法律进寺观教堂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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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梅州市、县(市、区)民宗部门成立“法律进寺观教堂”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结合各寺观教堂实际,制定“法律进寺观教堂”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法治氛围。通过在宗教活动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向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设置法制宣传专栏等形式,结合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集中法制宣讲学习20场次,召开座谈会15场次,大力宣传宪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学习效果。联合安监、司法、消防等部门普法人员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宗教界人士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现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增强僧众和信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为寺院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能力。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针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一个目标”(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目标)、“一个规则”(寺院管理规约)和“八项制度”(民主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管理、教职人员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卫生防疫、文物保护等制度),使寺院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编辑:dev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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