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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因:文物大盗还是考古专家?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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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尔克·奥莱尔·斯坦因(1862—1943),简称斯坦因,文献中亦见“司代诺”、“司坦囊”等。原籍匈牙利,是一名犹太人,1904年入英国籍。世界著名考古学家、艺术史家、语言学家、地理学家和探险家,国际敦煌学开山鼻祖之一。他是今天英国与印度所藏敦煌与中亚文物的主要搜集者,也是最早的研究者与公布者之一。

  大英博物馆33号展厅是专门陈列中国文物的永久性展厅,与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和印度展厅一样,是该博物馆仅有的几个国别展厅之一。该馆收藏的中国文物囊括了中国整个艺术类别,一言以蔽之,远古石器、商周青铜器、魏晋石佛经卷、唐宋书画、明清瓷器等标刻着中国历史上各个文化登峰造极的国宝在这里皆可见到,且可谓门类齐全,美不胜收。然而,这仅仅是该馆收藏的2万3千件中国历代稀世珍宝中的一部分,另外的十分之九都存放在10个藏室中,除非得到特别许可,一般游客是无缘谋面的。而这些藏室,就包括著名的“斯坦因密室”,该密室用于纪念为博物馆贡献了大量中国文物的名人斯坦因。

  如今敦煌藏经洞中的大部分文物已经不在国内,100多年前被斯坦因带走的大批绢画、丝织品等现在大多存于大英博物馆的斯坦因密室。在密室中,流落海外的国宝受到了严格的管理和保护。大英博物馆亚洲部的玛丽女士(Mary)为到访的敦煌研究院摄影师孙志军先生拉开了密室中的储存柜,一幅五代时期的敦煌藏经洞出土绢画呈现在灯光之下。

  对中国近代文化比较了解的读者,大多听说过斯坦因。这位全名为马尔克·奥莱尔·斯坦因的英国家,在国际探险、考古学界的名气非常大。他先后三次亚洲腹地的考古活动及其成果与著述,皆为近代文史学界所熟知。在斯坦因的著述浓墨重彩地描写了他的三次“中亚考察”。实际上,他还有第四次“中亚考察”,而在著述及任何公开场合,他却绝口不提。当然,斯氏自夸的三次探险考古活动中,其骗购巨量中国敦煌石室遗书,盗掘新疆和田、尼雅、楼兰遗址等恶劣行径,也让中国人触目惊心,永世难忘事业。

  斯坦因的第四次“中亚考察”始于1930年,他到新疆于阗、若羌等地挖掘古物,结果受到中国学术界、文化界的强烈反对,最终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作为世界上著名的考古学家,对此次探险计划之破产,也觉得相当难堪,一直都讳莫如深,闭口不提,故而国外鲜有知其细节者。本期品读就为读者们讲述斯坦因第四次“中亚考察”的折戟之旅。

  盗掘文物还曾受地方欢迎

  斯坦因本是匈牙利人,他于1862年11月26日出生在布达佩斯,排行老三。在他赴英国伦敦大学、牛津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主攻东方语言学和考古学后,就加入了英国籍,并到英属印度教育部工作过。从1900年开始,斯坦因将全部生命都献给了亚洲探险事业,直到1943年去世为止。

  他在亚洲的探险经历中,最成功的就是所谓的三次“中亚考察”,其实就是在中国新疆和甘肃地区寻找古物。这里不得不提到第一次打开敦煌藏经洞的王道士,他以4块马蹄银的价格卖给了斯坦因大量敦煌画作。

  唐代佛教盛行,敦煌的画师们除了在洞窟石壁上作画外,还将他们的信仰和虔诚绘在素绢之上,这个传统一直持续到宋初。当僧人们封闭藏经洞时,这些色彩绚丽、技法成熟的艺术珍品和文书、写经卷等一起码放其中。1900年,藏经洞被王道士重新打开,近千年的绢画大多保存完好。7年以后,英国人斯坦因得到了东印度公司的赞助,第二次踏上了丝绸之路的探险之旅。在敦煌休整时,斯坦因用4块马蹄银(200两白银)廉价骗购了藏经洞敦煌写本24箱、绢画和丝织品等5箱。这些东西都是王道士从洞里取出的。也许是对价钱不太满意,王道士在拿绢画时多了一个心眼,专门挑那些破旧的塞给斯坦因,总共大概500件。王道士哪里知道,越破旧意味着它们更古老更有价值。他给斯坦因的破旧绢画大多是唐代的,是敦煌绢画中的精髓。而剩下来较新的绢画也没有能留在中国,它们被法国人伯希和一扫而空,全部带回巴黎。

  斯坦因在自己的著述中,描写了他带着从王道士手中购买的29箱文物离开敦煌城时的情景。清朝的地方官们居然还盛装欢送,他们根本不知道斯坦因带走的东西有什么价值。

  这些文物,大多由大英博物馆收藏。因此,斯坦因在西方学界的地位极高,甚至被称为同代人中集探险家、考古学家和地理学家于一身的最伟大的一位人物。斯坦因的一生也异乎寻常,他的确将他的全部生命都献给了他所认定的事业,尽管这事业与英帝国主义的殖民侵略密切联系。他终身未娶,在考察中冻掉几个脚指头也无怨言。他没有房屋,没有私产,只有书籍和资料箱子。

  由于所处立场的不同,中外对斯坦因的评价也截然不同。在我国,斯坦因长期以来被称为“强盗”。他在“中亚考察”过程中,从我国新疆、甘肃、宁夏等地发掘并劫走大量的珍贵文物,而且由于他的盲目挖掘,使许多原保存在流沙层中的文物毁于—旦。

  悄然进行的第四次“中亚考察”

  在前三次“中亚考察”从中国获取大量文物后,对于斯坦因此人,不仅现在中外评价不同,在当时也是如此。斯坦因作为在国际上有相当声誉的考古学家,踌躇满志地筹划着第四次“中亚考察。他获得了哈佛大学的10万美元和大英博物馆的3000英镑经费支持。不过,他没想到的是,自己虽以游历为名骗取了中国政府的签证,但他到中国后的一举一动,却受到已经觉醒的界的密切关注。

  笔者近日查获到一组当时刊发于北平《世界日报》的相关报道,可为解读斯坦因第四次中亚考察受阻的始未提供旁证,让后世读者对这一历史事件有更为清晰、更为直接、更具“现场感”的认识。

  《世界日报》在1930年12月4日以“斯坦因氏曾在新甘盗窃古物,现又在新自由行动,携带钜款率领大队从事搜集,中央研究院呈国府迅予阻止”为题报道说:英人斯坦因氏曾在新疆甘肃盗割各地壁画,发掘各地古迹,盗窃敦煌石室宝藏以去,为国人所共知。本年五月间,又复到京,行踪极为诡秘,中央研究院现函达外交部,索取此次在我国境内考古旅行之目的范围计划,以凭审核,暂勿给予护照。旋知外交部业已填发普通游历护照一纸,得该院公函后,即致函驻华英使,声明该司代诺等,此次如有搜集古物及携带出境情事,应将目的范围计划书送院审核后,再行出发。乃该氏对于此项通知,漫不理会,近据英美报纸所载,该氏已于本年七月出发,携有巨款,约华币百万元之数,带领人员多名,迳至华界。又据西北考察团人员称,该队已于九月抵疏勒,正在与新疆省政府交涉中。续闻该队业已在国境内工作,如此蔑视主权,挟巨款以从事于古物,国宝之消亡,史料之损失,更将莫可计划。且查该氏在二十余年前,初次来华之目的,虽以考古为招牌,实则受印度之英国居留政府所委托,以调查自印度入新疆甘肃陕西之军路者,故其沿路测绘,于用兵险要之地,尤加注意。英国政府酬劳,并赐以爵士。该氏于其著述中历历自述,如何盗窃,如何测量,乐道而不讳,且于我国状况新疆政治,丑言相加,似此情形,若再听其挥霍巨款,自由行动,实于国防有莫大之害。固不仅重要史料之损失也,中央研究院以外交部所发普通游历护照,既与该氏现所进行之目的不同,外交部续发之通知,该氏又置之不理,业已呈请国府,电令新疆省政府勒令停止工作,即日出境,一面请令外交部取消其游历护照矣。

  敦煌壁画

  由此可知,斯坦因前三次深入中国学者在采取对策时有理有节。在坚决阻止斯坦因西北的探险考察,一方面在盗掘、骗购大量中国珍贵文物出境之后,收获颇丰,也因之在的同时,界及考古学界声名鹊起;另一方面,他不但未因非法盗运他国文物而获罪,反倒因此获得了巨大利益,这也使他特别期待与自信,将在这第四次探险考察计划中,顺利实施盗掘文物出境的行动。他顺利骗取了来自中国外交部的由印度进入新疆的游历护照,一切似乎均将“心想事成”。不料遭到中国学界的监督。

  狡辩称考察玄奘西行遗迹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与前三次骗购巨量敦煌石室遗书,盗掘新疆和田、尼雅、楼兰遗址等行径相似,斯坦因的第四次“中亚考察”,名义上的主题仍是要考察“玄奘西行遗迹”。这冠冕堂皇的,打着研究中外文化交流史旗号的借口,瞒得过外交部颁证人员,却再也瞒不过中国的眼睛了。中央研究院的学者们率先对斯坦因此行的真实目的予以驳斥,而以古物保管委员会为代表的文物管理官方机构,则进一步对斯坦因第四次考察的真实目的予以彻底揭露,一方面在国内坚阻其行程并力主将其驱逐出境,另一方面发表英文宣言,在国际学术领域揭露与批评了斯坦因历次考察之罪责,并问责其背后予以支持的各国外学术团体。

  在这里,有必要顺带介绍一下古物保管委员会的成立与《古物保存法》的颁布简况。正是这一官方机构及相关立法,有效阻止了斯坦因的第四次以盗掘文物为目的的探险考察。

  古物保管委员会,即“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是中华民国时期设立的官方文物管理机构。1928年成立,首任主任委员为张继;1929年后隶属教育部。会址原设上海,1928年设立北平分会、江苏分会、浙江分会等下属机构;1929年迁至北平团城。该委员会是我国第一个实施国内文物保护与管理的官方机构,该机构的出现,对晚清以来中国文物遭受严重破坏,且大量文物精品流失海外的情况有所扼制与改善。而《古物保存法》,则是中国近代的第一部文物立法。1930年6月7日由国民政府公布,共14条,其中对考古及文物归属、流通等都有详细规定。

  斯坦因的第四次探险考察计划,恰恰处于古物保管委员会的成立,及《古物保存法》的颁布不久。其明目张胆的、以盗掘中国文物为主要目的的所谓“考察”,当然会受到古物保管委员会与《古物保存法》的否定。当时的外交部、行政院、教育部、新疆省政府均收到来自该委员会的意见传达。

  古物保管委员会调查后发表声明称:“今年春间,著名探险家斯坦因博士,向中国政府请求给予由印度入新疆护照,发护照时,斯坦因向中国政府正式声明,此行只在考察玄奘西行遗迹,并无他意。然最近同人等接得报告,确知斯坦因此次由哈佛燕京社基金委员会印度古物调查所,及不列颠博物院董事会,为之补助巨款,其真正目的,乃在作大规模的考古发掘。今按助款各团体所订合同中,有授权斯坦因将所采古物,以助款之比例,一一分配一项,可见斯坦因此行,不仅图谋在新疆发掘,并欲将考古所得古物及美术品,运出中国境外。”

  斯氏叫嚣不惧少年之中国

  对于斯坦因此人,不仅现在中外评价不同,在当时也是如此。斯坦因作为在国际上有相当声誉的考古学家,中国学者在采取对策时有理有节。在坚决阻止斯坦因考察的同时,中国学者也明确表达了“国际合作”的一面,即对正常的、平等的国际学术交流仍衷心支持。以徐炳昶、傅斯年等为代表的中国学者,就指出:“中国学者,非不愿与外国学者合作,然须其人有相当品行,尊重中国主权,敬服中国学术然后可。如斯文赫定君事,正其好例。”

  这里提到的“好例”斯文赫定,即著名的瑞典学者、探险家斯文赫定。他在瑞典和德国政府的资金支持下,领导了在1927年到1935年间的中国瑞典联合科学考察。此次考察包括6个国家的37位科学家。1927年3月9日,斯文赫定致函沈兼士,请其代向中国学术团体协会转达:此行所获历史文物将全数由随行中国学者带回北京。紧接着,3月10日,斯文赫定就与北京学术界进行谈判和沟通;4月26日,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中国学术团体协会为组织西北科学考察团事与瑞典国斯文赫定博士订定合作办法”19条。至当年8月时,科考团已发现古石器、古生物化石及著名的“居延汉简”万余枚,成绩卓著,在国际学术界也轰动一时。而此次科考所得相关文物,均留存中国,“居延汉简”至今还珍藏于中国台湾地区的中研院,没有流失海外。所以,以徐炳昶、傅斯年等为代表的中国学者,对国际学术界的良好合作表示支持。

  当时的《世界日报》还刊登了中国学者对斯坦因的揭露和质问。比如说,要运文物出境,必须用合法的手续向所有者取得,并获得政府批准。但斯坦因到敦煌之时,竟利用道士的贪心和愚昧,支付少量报酬,就把大量文物拿走。作为国际著名学者,岂能不知不问这些文物并非道士私产?假定有一中国考古学家,到英国的古教堂私购珍藏文物而去,英人会有何感想?但是,斯坦因却在其写的《中国西北考古记》一书中,对获取文物的情节津津乐道,可见其本性恬不知耻。

  古物保管委员会还声明,敦煌所藏文物自有其完善性,斯坦因不识汉字,把本是完整的文物四处分散,价值大大降低。尤其是这些文物散落到伦敦和巴黎后,近二十年来束之高阁,无人研究。中国人本来最适合研究这些文物,现在却被剥夺主人身份,想看一看都不允许。

  其实,在斯坦因第四次“中亚考察”之前,就有人向他建议,中国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后,与前不同,在华考古应与中国学者合作方可。而斯坦因却声称“我不管少年中国之喊叫”、“中国并无中央政府”、“革命后事尤无聊”等等,并声称只要有钱运动新疆和甘肃当局,没有办不到的事儿。于是,斯坦因又额外得到用于运动(行贿)的费用6000美元。而这些事,也被中国学者一一揭露。

  被中国学者充分揭露后,斯坦因的命运已定。当时的国民政府拒绝了英国领事馆的请求,电令新疆省政府立即勒令斯坦因出境。

  于是,斯坦因于1931年5月底由蒲犁(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边卡出境。他此次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古物均暂存于当时英国驻喀什领事馆内,后经新疆省政府交涉,移交至北平古物保管委员会。斯坦因离境前将这批古物拍摄成照片带回英属印度,这些照片现存于英国图书馆东方与印度收藏品部。

  斯坦因第四次“中亚考察”被驱逐出境,他回去后对此事只字不提。此后,他又在南亚和西亚考察,最终于1943年其已81岁高龄时,在阿富汗的考察途中去世。这位在西方享有盛誉的考古学家确实敬业,可惜的是,他对当时落后的亚洲诸国的考古,是一种掠夺性的,尤其是造成中国的大量文物外流。用当时中国学者的话来说,只把他驱逐出境,没把他抓起来追究责任就不错了。

编辑:j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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