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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时代:女子的婚恋便是自由的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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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西周是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然而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要经历漫长的过渡阶段。碰撞、融合,新旧交替的特点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人们的意识中还保留有大量原始群婚制习俗,这一时期对女性的限制并不像后世一般严厉,她们并未完全处于男性文化的藩篱之中。换句话说,西周时期妇女的地位是日渐式微的, 并不是在短时间内就完全沦为奴隶。作为研究商周时期社会生活的重要依据,《诗经》中就有众多篇幅体现了这一点。

  一、社会背景

  作为过渡阶段的西周,在父系制的旗帜还未深深插入人们思想的土壤里时,他们常常深情地缅怀母权制时期的所带来的柔情光环。《诗经·大雅·生民》中“厥初生民,时维姜嫉”一句就真实地反映了周初人的心境 ,他们眷恋母权制时期自由而散漫的生活,对于女性还抱有一定程度的幻想。“周武王在伐封的誓辞中尽管振振有辞地引用古人的话声称“化鸡无晨”,可正是在他自以为得力的“乱臣十人”中,竟有一名女性”。这一有趣的事例充分说明: 在当时,女性仍有一定的参加“国之大事”的权利。

  女性在这时的社会生活中依然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威,从人们的审美观念中就可见一斑。如《诗经·小雅·车舝》中“辰彼硕女,令德来教”以及《国风·陈风·泽陂》中“有美一人 , 硕大且卷”、“有美一人 , 硕大且俨”等句。硕女,即身材高大而健硕的女性。先秦的女性以静雅、硕大为美。而《邶风·简兮》等诗也指出当时对于男性的普遍要求是“欣而长兮”、“有力如虎”、“孔武有力”。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西周时期存在着男女审美趋同的现象,男性有对以强大壮硕为特征的女子不自觉的向往。不仅如此,在《诗经》里对于男女的赞美都会用到“美”、“玉”、“英”等词语,进一步说明男女美的标准差距并不大。“这种现象可能与当时的性别观念宽松、人们对女性美的要求并不具体与刻板化有关,更重要的是与当时社会对女性的期待有关。”这不简简单单是对女性劳动能力和生育能力的期待,也多少掺杂着几丝对过去母权制时期下的女性尚未抹去的敬意。

  二、相对自由的婚恋

  (一)恋爱的相对自由

  “周人将人的生育、繁衍看得极为庄严、纯洁, 它无涉色情,只是一种开创、一种神圣,与天地相媲美、同永恒”。在原始社会的遗风还很浓厚时,西周还没有铸造起严格的礼俗高墙,把未婚男女牢牢地隔离在两边。相反的,统治者会自发的为男女会面创造机会,“仲春之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周礼·地官·媒氏》中有记载:“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这个时候很多男女的相识、交往还是一个可以自由选择的事情。

  游春时节,正值青春的男男女女成双结对,言笑晏晏,互诉衷肠。这时候的女子对于自我价值有着充分的肯定,她们有自己独立的想法,不依附于男子,她们“狂野不羁”,不轻易任人摆布。女子甚至在交往的过程中掌握了相当大的主动权,如《邶风·静女》中就描述了这样一位调皮的姑娘: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齐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痴情的小伙子早早的在约定好的城墙角落等待自己的意中人,他急不可耐地张望着远方,却迟迟瞧不见自己的“静女”,于是只能“搔首踟蹰”,踱步徘徊。殊不知“静女”就是在东躲西藏,为的只是看他急不可耐的模样。《郑风·褰裳》也表现了一位少女对所爱男子的戏谑,“子不我思,岂无他人?”这位女子主动挑衅深爱的男子,表现的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国风·王风·丘中有麻》“彼留子国,将其来食”、“彼留之子,贻我佩玖”两句描写的女子更是主动热情,她大胆的邀请心上人来家中幽会并接受对方的定情物。

  女子不仅可以凭着自己的心意捉弄情人,对于还没有确立关系的如意郎,她们也是热情大方的追求,一点儿也不忸怩。《诗经·郑风·溱洧》中就有相关描写: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蕑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吁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溱与洧,浏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矣。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吁且乐。维士与女,伊其将谑,赠之以勺药。

  在三月上巳节热闹的集会上,男男女女相约游于城外,每个人都手拿蕑草祈求吉祥。欢闹的人群中一位男子因某些原因拒绝了女子同行集会的邀请,然而姑娘没有懊恼羞愧,而是再次真诚的邀请,“洧水对岸好地方,地方热闹又宽敞。再去一趟又何妨!”这样一个直率热情,勇敢追求爱情的可爱女性形象,读来谁能不心生欢喜呢。些诗不仅从侧面反映出了当时男女集会见面的盛况,也揭示出女性的恋爱选择在主客观上都是相对自由的。

  不仅如此,西周女性的贞洁观念较后世淡薄,在一定程度上还保留着婚前的性自由,“先民们无法解释他们在性交中体会到的高度快感,从而将这种绝无仅有的快乐视为一种魔力,认为这是神灵对他们的恩赐,因而性行为是神圣的”。她们可以顺着自己的心意与男子野合,如《国风·鄘风·桑中》中就有三个女子同一天里与同一个男子发生了关系, 可见当时风气之自由:

  爰采唐矣?沬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爰采麦矣?沬之北矣。云谁之思?美孟弋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爰采葑矣?沬之东矣。云谁之思?美孟庸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类似的还有《国风·郑风·野有蔓草》中的:“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欧阳修在《诗本义》中评价曰:“男女婚娶失时,邂逅相遇于田野间。”《诗经》中涉及到“野合”之事的不在少数。又如《召南·野有死麕》中的:“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姚际恒在《诗经通论》中评论道:“此篇是山野之民相与及时为婚姻之诗。定情之夕,女嘱其舒徐而无使帨感(撼)、犬吠,亦情欲之感所不讳也欤?”而为了方便在城门关闭前与情人去郊外发生关系,人们往往会选择城门作为见面地点,这也就是城门多次在《诗经》中出现的原因,如《郑风·子衿》:“挑兮达兮,在城阙兮”。

  野合这种现象与上古蛮荒时期人们对生殖神奉祀的崇拜与祭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鲍昌《风诗名篇新解》认为“人间的男女交合可以促进万物的繁殖,因此在许多祀奉农神的祭典中,都伴随有群婚性的男女欢会”,当时社会风气充斥着对巫蛊之术崇拜的气息,“人们相信人与神之间是可以相互沟通的,沟通的途径便是性交,获得性快感的时候便是与神相通的时候,所以原始宗教文化与性文化是相通的。”男女之间对于爱情的表达直接大胆,他们更加强调双方的自由结合。

  (二)婚前生活的相对自由

  在宗法制的统治下,尽管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聪明的女性们还是会想方设法让人生之车驶向自己希冀的方向。她们企图用女性特有的嗔怪与柔情为武器,让心上人明白自己的意图,早日来迎娶自己,《国风·召南·摽有梅》中就有这样的句子:

  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梅子都纷纷落地了,有心追求我的傻小伙儿,不再要耽误良辰了,快快开口莫再迟疑,快快行动莫再等待,告诉你的父母,带上你的媒人,好让咱俩早日结成连理。看到如此热情的暗示,读者也不禁为女子着急,期盼着那位男子早日迎娶女孩。《国风·郑风·褰裳》也同样描绘出这样一位看似埋怨心上人“狂童之狂也且”,言语间却又充满焦急的可爱女子的形象: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诗经》中的恋情虽然多数是出于记事咏情,可是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用于给人以暗示,向人表露自己的思想感情。《国风·召南·野有死麕》:“有女怀春,吉士诱之”,何以得知“有女怀春”呢?应该就是从这些女子暗示男子追求的诗中知道的。”与后代女子只能温顺的言听计从对比,西周初期的妇女更多地表现出一种主动与智慧。

  然而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迫于种种原因,更多的女性并不能嫁给自己如意的檀郎。然而这就会使她们向现实低头了吗?显然不是。

  《国语·周语》上记载过这样一件事:“恭王游于泾上,密康公从,有三女奔之。”“奔”一字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礼记·内则》中这样解释:“聘则为妻,奔则为妾”,《<诗经>婚恋诗与婚恋风俗》一文中作者定义“奔”为“已经订婚的女子为了逃避这个婚姻而逃亡,去投奔以前在仲春之会中曾与自己发生过性关系的已婚男子作妾”。可见奔就是女性悔婚并出奔到自己心仪的男子处与之结合。这种关系看似是女性委身求全,嫁与别人家作妾,而仔细思考就会发现在这个过程中实质是女子掌握着一定的主动权。

  首先,女性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拒绝父母媒人给自己挑选的丈夫,嫁给自己心仪的对象,她们往往具有果断的决策能力和巨大的勇气,才会选择“出奔”。其次,这种行为是男方事先所不知道的。男子往往很难拒绝找上门来的女方,毕竟他们也一起共度过风花雪月,品尝过山盟海誓,因此一般会选择纳她为妾。同时,男方还要给予女方的未婚夫相应的财产作为补偿。甚至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这种“出奔”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女性只要是未婚,都可以“奔”向自己中意的男性。

  《鄘风·柏舟》中描绘了这样一个故事:“泛彼柏舟,在彼河侧。髧彼两髦,实维我特。之死矢靡慝。”女子希望嫁给意中人,却遭到母亲的反对,她既没有放弃自己的想法,也没有表现出左右为难,束手无策,而是大声疾呼:“母也天只,不谅人只!”她已下定决心,为爱而抗争到底,无所畏惧。思及现在,我们不禁汗颜,比起两千年前家中为爱和自由疾呼的少女,我们被束缚了多少,又有多少的勇气去冲破呢?

  《国风·召南·行露》中的女子对于已婚男子的无理要求表示“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虽速我讼,亦不女从”。宋代朱熹《诗集传》中认为,因礼仪教化,女子自守贞洁,何其谬哉!这分明是一个女子对于婚姻自由的宣告与控诉,即使你以势相逼,我也决不屈从!同样,在 《国风·王风·大车》中我们也能看到勇敢的女性的身影:

  大车槛槛,毳衣如菼。岂不尔思?畏子不敢。

  大车啍啍,毳衣如璊。岂不尔思?畏子不奔。

  榖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皦日!

  《诗经译注》中对其有一段精彩的评价:“这是一首女子热恋情人的诗。她很想和情人同居,但不知情人心理究竟如何,所以不敢私奔。但是她对情人发出誓言,表示她的爱是始终不渝的”虽然我们不会知道故事的结局,但我们有理由相信,互相相爱的两个人,一定是驾着车,开开心心的奔向幸福生活了。

  (三)婚后的相对自由

  不同于后代家庭观念中浓厚的“男尊女卑”思想,在家庭里西周的妇女还是与丈夫相对平等的。《小雅·常棣》中就有描绘夫妻和谐关系的语句:“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湛。宜尔室家,乐尔妻帑。是究是图,亶其然乎?”《国风·郑风·女曰鸡鸣》中的“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宜言饮酒,与子偕老”也表现出夫妻亲密无间的琴瑟之好,“女曰鸡鸣,乐新婚也”,丝毫看不出“男尊女卑”的家庭等级来。

  “从妇居”是女性曾经在家庭中掌握主动权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母系家庭公社时期,婚姻形式由群婚制向对偶婚发展,丈夫不在母方氏族居住,而是“从妇居”,居住在女方家里,参加女方氏族的经济活动。这一习俗到西周时期还有所体现。“从妇居”情况下的女性往往有一定的自主权,遇不良之夫时,女性可主动抛弃自己的丈夫。

  《我行其野》一诗就讲述了一男子从妻而居被赶出家门的故事。“昏姻之故,言就尔居”说明了男子住于妻子家的原因。“尔不我畜,复我邦家”“尔不我畜,言归斯复”则体现出女子因变心而抛弃男子。王楙《野客丛书》也对这一现象有所提及:“姜妻马氏,嫌夫老且贫贱弃之而去”,反映出西周时期确实存在女弃夫现象。类似的还有《邶风·匏有苦叶》中:“士如归妻,迨冰未泮”等,这看似“错位”的情景,“这正说明女性曾在家庭中受到尊敬并掌握主动权,居于支配地位”。

  独立的意识也是相对自由的女性所必不可少的。对背弃爱情、另觅新欢的丈夫,亦有女性主动与之决裂。《卫风·氓》言:“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女子自嫁到夫家一直操持劳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结果却是“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被丈夫无情地抛弃。“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海誓山盟犹在耳边,而现在却反目成仇,既然事已至此便到此结束吧!她决绝地主动与之划清界限、一刀两断。“她不仅自己总结教训,还广谕所有女子不要轻易沉溺,在爱情中要时刻保持清新的头脑,必须谨慎”

  《邶风·谷风》中的男女主人公,在家境贫寒时同甘共苦,而情况好转后,丈夫却变得暴戾无情,不仅变心另有所娶,还把结发妻子赶出家门。“被丈夫无情抛弃的女主人公,在自恨遇人不淑的哀叹中,痛斥丈夫”。“昔育恐育鞫,及尔颠覆。既生既育,比予于毒。宴尔新昏,以我御穷。有洸有溃,既诒我肆。不念昔者,伊余来塈”,这是愤怒与无奈,也是觉醒与独立。

  《邺风·柏舟》中的妻子遭受到丈夫非公的待遇,又为群小所欺时依然坚守做人的自己的尊严,将自己比作不能随意丢弃的石子和不可任意卷曲的草席,表明自己坚定的意志:“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也。”这些女性在遭遇命运坎坷时所表现出的坚强意志令人钦佩。

  三、如何看相对自由

  当然,不能否认这种自由是相对的,“男子是宗法社会中的骄儿,是有经济权的主者,是天是神”,随着男性在生产劳动等方面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他们不仅直接参与了生产、军事、政治等社会活动,而且占据了社会中的主要财富和权势;与此同时,女性的范围却越来越局限于家庭圈子。《礼记·曲礼》曰:“捆,门限也。内外有限,故男子不言内,女子不言外。”在各个方面处于依附和被动地位的女性社会地位也随之逐渐降低,失去了婚恋自由。

  后来婚姻中的不平等正是整个社会男尊女卑的缩影。《齐风·南山》中有这样的诗句:“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表明在当时婚姻的缔结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何等之重要。“虽然媒妁婚制革除了原始性乱习俗,使人类社会向文明迈进了一步,但它以维护男权宗法制的家族利益为目的,造成了对婚恋自由权利的剥夺”《鄘风·蝃蝀》就对一名争取婚姻自由的女子进行了指责:

  “乃如之人也,坏婚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邶风·新台》中:“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则记述了一场暴力劫持的婚姻,“女子想要一个‘燕婉’的郎君,结果遇到的却是一个丑丈夫”,但她却无可奈何。

  除此之外,还有女性被剥夺了婚姻的自决权,为了政治的目的而联姻,放弃自己的幸福。《召南·鹊巢》:“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如归,百两成之”,《卫风·硕人》:“庶姜孽孽,庶士有朅”反映的都是这种媵嫁婚。连年不休的战争也给妇女们带来了极大的痛苦,“造成当时普遍夫妻离散的社会事实”,给她们的生活平添许多苦涩与思念。《卷耳》、《汝坟》、《草虫》和《殷其雷》等诗都提到对丈夫的思念与离别之苦,表现出对与夫团聚的渴望。

  以后的历朝历代对妇女的束缚愈发强烈,中国古代的妇女对男人来说是附属品。有学者这样评价,“妇女无论是经济上还是身份认同上都不是独立的人”在男人眼中,妇女始终只是生育工具,她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为他们传宗接代。这时“婚姻,对于妇女而言,未必就是改变命运的机会和幸福的归宿。像《谷风》中弃妇遭遇不幸时,恰好是故夫另娶新欢之时。”在不平等的婚姻制度下,很多妇女都难逃厄运,“周代,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意,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陈远丁在《<诗经>弃妇诗研究》认为,无子、年老色衰等是弃妇见弃的直接原因;唯生育是举的婚姻观念、男尊女卑的婚制、松散的民俗等是见弃的深层原因:经济地位上男强女弱、女性在经济上的依附性等是见弃的根本原因。

  四、结论

  综上所述,西周时期的人们对母权制时代存留有深切的缅怀和景仰 ,统治者对男女自由相会等旧习的还持着支持和容忍的态度,因此女性在一定程度上仍保持着恋爱与婚姻的自主性,并不像后代妇女那样牢牢地被封建礼教所压迫束缚。“她们既大胆炽烈的追求爱情、勤俭的操持家务,有着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纯洁高尚的品质精神,又积极地与封建专制制度抗争,渴望自由、追求独立,有着理性清醒的自省意识和刚强自立的人格精神。

  她们在与现实斗争的过程中确定了自我意识,坚定了自主观念,发挥了自强精神,她们是敢爱敢恨有追求有理想的女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宗法制的持续深化,这些习俗就慢慢失去了原有的实质,变成了空有外壳的形式,“‘礼教’妇德经过不断的完善、强化和畸变,成为禁锢女性发展、间离两性伙伴关系、扭曲女性美的历史走向的精神枷锁”。伦理制度反对她们与男性并驾齐驱,女性更多地被圈定在家庭这一狭小的范围中,最终被关进三从四德的桎梏。

编辑:j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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